[轉載]黃曉穗被香港高等法院判處11年有期徒刑

佛堂董事姐弟诈骗被判重刑
    

    人民网香港11月21日电  香港明星佛堂“云慈慧海”诈骗案昨天宣判。云慈慧海功德会前主席黄晓穗及其弟黄辉栋,分别被重判入狱11年及7年半,另被剥夺担任公司董事权利15年。2人的律师均认为刑罚极重。

    法官指出,两被告犯案,令新华银行向次被告两间公司借出的9300万元贷款变成坏帐。

    黄晓穗(44岁)及其弟黄辉栋(34岁,金科数码国际控股前董事总经理),于1999年初伪造佛堂董事的会议议案,将“云慈慧海”位于九龙塘根德道22号价值5600万元的“大师馆”抵押给新华银行,藉此替黄辉栋的两间公司取得信贷服务。

    法官指出,被告姐弟早就觊觎佛堂物业,根德道的物业1995年由佛堂“富豪信徒”刘百行购入后不足两年,被告即将物业交予银行估价,并且打算申请按揭,虽然后来放弃计划,但是1999年再将物业抵押,为黄辉栋名下的东荣有限公司以及嘉陵汽车(中国)有限公司取得4000万元信贷服务。按揭后不久,信贷户口即先后被提取2000万元。而直至现在,两间公司还分别欠新华银行3500万、5800万元。(吴酩) 

来源:人民网 2002年11月21日

(责任编辑:庄红韬)

閱讀原文:

http://www.people.com.cn/GB/shizheng/18/21/20021121/871553.html


 

发布者:Harmonichome 和諧人家 誠心供養 H.H.第三世多杰羌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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